老師:
以下問題,前三個學生詢問過師培中心,中心說他們並不硬性規定,
所以想請教老師,
1.實習計畫書必須要按照格式範例撰寫,或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做計劃內容的編排呢?
2.實習工作報告書繳交時間?(中心定為10月,但日期未定)
3.實習心得報告繳交時間?(中心定為12月,但日期未定)
答覆如下:
關於教育實習計畫書,請同學原則上依據手冊的格式書寫,但要記得以星號(*)代替重要的個資,請務必在第二次分組座談會之前完成,並張貼於部落格上。
我們這一組的工作報告,是寫部落格,主要是兩週至少寫一篇,內容包括實習項目,即教學、級務、行政和研習四個部分,也請思考所學理論和實務之間的落差、以及調和的方式。
另外同學若要安排教學演示的時間,除了週四和週五的時間不要安排之外,也請避開下列時間,即11月25日,12月2日和3日,以及12月30日。